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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行政监督职责如何履行?

时间:2018-09-16 04:59:41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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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具有监督职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履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监察职责,可以自行建设行政监督平台,并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监督通道链接相关交易平台,或者直接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的监督窗口链接相关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如何履行监督?
  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对检测认证合格的交易平台一视同仁,提供均等的开放对接和交互服务,不得歧视、限制和排斥。
  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公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监督环节、程序和时限、信息交互要求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产生的投诉和处理,应当通过行政监督平台受理和下达。行政监督部门通过行政监督平台,发出查阅有关招标投标交易项目数据电文或暂停交易活动要求和指令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交易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配合,并如实向行政监督平台交互提供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将影响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推动实施电子招标投标以及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电话:1562777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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