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受理投诉的部门处理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A: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且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诉事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
Q:如果对投诉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当事人该怎么做?
A:当事人如果对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逾期未作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Q:如果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投诉会受到惩罚吗?
A:如果因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Q:投诉收费吗?
A: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