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程建设项目显然是重要的。也因此,在投标准备中,多数投标人就把注意力主要甚至全部放到了申请参与、资格预审等一系列招投标程序及制作标书中,轻视或忽视了对于项目本身的审视,导致本应在投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项目法律风险没有及时发现,以致没能提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或预案,使之后的投标甚至是中标后的合同履行程序十分被动。如项目本身不合法,投标后撤回或者中标后毁标,将使得投标保证金无法收回,签订合同的,项目面临随时终止的风险。这不仅会给投标人带来损失,在投标人为国有企业时还可能使相关负责人承担纪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投标人在投标准备中应高度重视项目的全面审查,做好风险预估。